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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
9月5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情况。据悉,全新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和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即将出台。
调整完善五准则
据曾益新介绍,国家基本药物主要基于5个方面调整完善:
一是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临床价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强调对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
三是更加注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
五是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
目录重点变化
此次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
整体来看,2018版国家基药目录的覆盖面更广。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注重临床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此次目录的遴选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
旨在更好地满足患者临床疾病防治需求,国家基药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适时启动调入程序。曾益新指出,“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而且我们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对一些新上市的疗效确切,价格合理,而且比现有的药品疗效更好的一些药,我们应该适时启动调整的程序,纳进来。”
防控疫苗事件重现
质量是药品的生命,是前提。为防止“长生疫苗”类似事件再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和全流程检查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副司长张锋
除此之外,《意见》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副司长张锋提到,“基本药物中的289个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现在正在进行,前五批的已经核发了,包括这一次我们纳进来的有很大一部分是非基本药物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所以我们对质量问题非常重视。”
张锋还透露,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建立药品质量的淘汰机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逐步纳入到基本药物目录中,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下一步就要适时调出。”
双管齐下降低药价
既要保障质量,又要围绕降药价发力,《意见》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黄心宇处长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处长黄心宇表示,医保局目前正在完善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将通盘考虑与基本药物的衔接问题,把目录外的治疗性的基本药物按程序优先纳入到医保目录。
另外,国家医保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正在推进目录外抗癌药的准入谈判。希望通过谈判的方式切实降低目录外的抗癌药品价格并纳入到医保目录范围里来,一方面让群众用得上、用得起这种药,另外一方让企业的合理利润得到保证,同时也保证医保基金能够承受。
带量采购保障基药供应
有了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如何确保患者不再为买不到药而担心?
国家卫健委药政司司长于竞进
“通过集中招标、大量采购,通过竞争逐步减少一些供货企业的数量来促进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要严格执行招采的合同,医保机构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资金,同时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回款,这些是保障药品供应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于竞进提到,旨在保障药品生产供应,这次围绕基本药物制度采取多项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来促进整个药品生产的供应。
老百姓看得见的利好
此次政策和目录调整,有一个考虑——更加让老百姓获益。
曾益新提到,“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动分级诊疗,但是分级诊疗有一个前提,在不同的医疗机构里面,药品的目录应该能够衔接,所以这次我们强调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解决了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的便利,让患者少跑路、少花钱。”
此外,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合理用药降低费用,在医保和财政提供支撑保障的同时,鼓励各地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实际保障水平,让患者愿意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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