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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形式主义顽疾 基层学分制是该“改”还是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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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年底,更是专门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3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精神,6月11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卫生健康系统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措施的通知》,提出19条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贯彻落实,破除形式主义的顽疾,为基层减负。

其中,关于第18条就是“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具体规定为:除国家规定相应的培训项目外,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在指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获取学分,医务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所获学分省域间互认。多采取慕课、微课等“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通过在线学习,缓解医务人员工学矛盾。改革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Ⅱ类的划分,医务人员参加不同类别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要求,由所在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制定。尽管在继教学分获取、一二类学分互用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要求下放权力给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动作快的省也将年学分由25个降低到20个,但业内人士仍普遍认为学分制应该“取消”而不是“改良”。

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全民健康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19〕199号),由于这份文件是卫健委从信息化入手拿自己开刀为基层减负,被业界广泛认可。



9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9﹞702号,以下简称《继教通知》)公布,进一步对继续医学教育供给侧改革做出安排。那么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到底是该改还是该废,笔者今天就结合《继教通知》来和大伙儿聊一聊。

建议取消学分制并不是否定继续医学教育

终身学习是指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即我们所常说的“活到老学到老”或者“学无止境”。在特殊的社会、教育和生活背景下,终身学习理念得以产生,它具有终身性、全民性、广泛性等特点。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提出后,各国普遍重视并积极实践。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终身学习的核心是树立终身教育思想,不但要求学会学习,更重要的是养成主动的、不断探索的、自我更新的、学以致用的和优化知识的良好习惯。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医学是残缺不全的,日新月异,医疗活动人命关天,更需要及时更新知识,容不得丝毫懈怠。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问题太多

目前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存在着太多的问题,主要都是为了职称晋升。对于大医院,由于很多学习班、培训班都是自己开的,学分也是自己授予的,因此不管学分标准怎么要求,对他们都不是事,而对基层来说,就是很痛苦的了。

目前基层医务人员为了职称晋升,不惜一切办法搞学分,主要手段有:买、借、送、造。所谓买,就是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花钱购买;借,就是自己的学分不够,就从别的同事、朋友、同学那儿借学分证,凑够;送,就是一些有业务往来的培训机构,采取给医务人员赠送学分;造就是为了使得学分达标,想办法虚报伪造一些,这部分主要是二类学分中单位自主可授予的学分。

不过,尽管这些办法看起来不真实,但还算“合情合理”,不下作,最令人愤慨的是一些部门与培训机构合谋举办名目繁多的培训班,强制要求医务人员交钱培训,一方面实际培训时间与收费差距很大,涉嫌借机敛财,另一方面将自己的培训学分与职称晋升、职务评聘挂钩,即使你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已经达标,但你没有参加“指定”的某一次培训就可能影响晋升和聘任,完全变了味,而作为基层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忍气吞声。

学分制与继续教育的本质背离

关于学习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高人指路,高人指路不如自己去悟。这段话实际上道出了学习的五个阶段,也是五个方法,即读书、履历、阅人、指点、思考。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

这个概念有4种含义,第一,继续教育是一种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第二,受教育者在学历上和专业技术上已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水平;第三,继续教育的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新信息、新技能;第四,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新补充知识,扩大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本职工作的需要。

因此,继续教育的方式方法很灵活,继续教育也并非非要获得什么部门或机构的认可,继续教育实际上一种工作中积极主动,以解决提高能力解决实际需求的一种自发自觉的行动,需要的有一种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机制,让人尽其才,而这些都是学分制不能实现的,因此废除比改良也许更靠谱。

为什么说“五类人当年不必修学分”并不新鲜?

《继教通知》出台后,很多媒体一片欢呼,都在点赞,除了“赞”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省间互认;单位不得指定平台;以需求为导向、面授逐步转向慕课、微课、远程视频;I、II类学分可替换,县级以下机构学分可由省级规定这些“旧话重提”外,还大赞“五类人员当年不必修学分”,并冠之以“医学学分大改革!”,实际上这些并没有任何新意。前几点在19条措施之18已经明确了,这里就把“五类人员当年不必修学分”谈谈。

为什么说这一条也没有新意呢?

《继教通知》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 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这就是媒体解读的“5类人员当年不必修学分”,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而这一规定实际上早在2006年就有。网上搜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 [2006]11号)指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该办法还规定:凡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尽管“办法”并没有列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五类人员,但除了“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之外,其余四类实际上可以合并为“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

取消学分制难,难在职称制度

尽管人们都认为,学分制度其实就是鸡肋,弊多利少,早该废之,《心外传奇》作者李清晨直言,“学分制度弊大于利,形式大于内容,不需要改革,从根上灭掉即可。”然而,为什么人们还似乎继续趋之若鹜?这里面有一个最根本的,就是同样备受诟病的职称制度。因为职称晋升要求必须有学分,所以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必须想办法搞到应该有的学分,否则,你就别想晋升职称。

而当你眼瞅着隔壁老王,对门老张,一个一个水平还不如自己的,都晋升到了更高级别的职称,工资随着职称水涨船高,每月多拿好几百的时候,你又怎么想?

想到这里,你又怎么不去站在自己并不喜欢甚至内心十分讨厌的人群里,干着自己也觉得没有意义的事?你又为什么不会因为《继教通知》给予的些许改善而欢呼雀跃,而为之点赞?然而,每一个愿意从心所欲的人们也许都会更多的认同,继续医学教育要得,但学分制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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